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(试行)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2-27 浏览次数:2
国卫办规划函﹝2020﹞16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:
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加强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建设,现将《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(试行)》印发你们,供各地结合防疫工作和实际需要参考执行。
附件: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(试行)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2020年2月27日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nhc.gov.cn/xcs/zhengcwj/202002/f6a6da92bfd649b699464b54591d68db.shtml